假幣(資料圖) 廣西新聞網-南國早報桂林訊 (記者鄧振福 通訊員雷娜)近日,平南縣男子黃某因犯持有假幣罪,被桂林市秀峰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,并處罰金5萬元,剝奪政治權利一年。去年12月,黃某拿著一袋假幣在秀峰區路口村米粉店等待交易時,被民警當場抓獲。經清點,黃某持有百元面值假幣10020張,共100.2萬元。 去年12月22日,一輛出租車在桂林市秀峰區路口村米粉店路段停下,黃某提著一個很沉的袋子下車,在一家米粉店附近等候。他的同伙叫他在米粉店附近等人來取袋子里的假幣,之后同伙乘出租車離開。不料,黃某等了幾分鐘,就被民警盤查。民警打開黃某所提的袋子,發現里面全是百元面額的人民幣。經清點,黃某身上及袋子中有10020張百元人民幣,共計100.2萬元。經銀行鑒定,這筆錢均為機制假人民幣。 調查中,民警發現黃某沒有身份證,住平南縣大安鎮儒村,在公安機關沒有登記戶籍。經司法鑒定,黃某在22至24歲之間。黃某稱,去年他隨一名男子從平南來到桂林。在兩人住的賓館里,該男子交給他一個裝有百元面值人民幣的編織袋。該男子從中拿出97張交給他,叫他回平南縣后再使用。黃某覺得是假幣,遂偷拿一張到衛生間沾水,發現貨幣發白。 隨后,黃某拿著這袋錢與該男子等出租車時,黃某為進一步驗證鈔票的真假,到路邊的商店用該男子給的一張百元鈔票購買香煙,被店主拒收,后其用自己身上的一張真幣購買了香煙。此時,黃某才確信其所攜帶的編織袋里的錢及獲取的97張百元面額的人民幣均為假幣。兩人上出租車行至秀峰區路口村米粉店時,該男子讓黃某下車在米粉店附近等待交易,黃某被警方抓獲。警方根據黃某的供述,對同案男子進行調查,但無法獲取該男子的身份信息,其至今仍在逃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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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持有百余萬假幣 拎編織袋等待交易時被抓
男子持有百余萬假幣 拎編織袋等待交易時被抓